闽音[2006]69号
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《困难毕业生的援助制度》
为了使家境困难的毕业生顺利地完成学业,学院实行以下三种措施:
一、设立工读生岗位,提供半工半读的机会,帮助其解决部分经济问题。
二、学年注册时,给予分期交付学费的待遇,缓解其家庭的经济负担。
此外,本院在校生贫富较为悬殊,提倡同学间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,为贫困的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条件。
华侨大学福建音乐学院
2006年12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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